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,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,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结合卫生部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,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《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“红包”协议书》要求,4月下旬起,我院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“红包”协议书工作。
我院组织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,并印发了《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“红包”协议书》,公布了各级投诉电话,同时,要求临床医生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,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,并代表医方在《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“红包”协议书》上签字,将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