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3日,经我院考核招聘面试小组的综合评议,现将各专业面试结果予以公布,请以下人员于5月31日前,将就业协议书(一式三份)快递至我院人力资源部(协议书中本人应该填写及学校应该盖章的部分,请先行完成),如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寄达协议书,视为自动放弃。我们会根据综合评议结果,递补拟聘人员。
姓名
| 专业
| 毕业院校
| 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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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海龙
| 检验学
| 延安大学
| 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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郝小康
| 检验学
| 延安大学
| 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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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 乐
| 中医学
| 江西中医学院
| 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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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 超
| 生物医学工程
| 南华大学
| 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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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景涛
| 临床
| 山东潍坊医学院
| 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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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协议快递地址: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52号,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:712000。
2.我院会在就业协议书上添加如下备注。
1)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派遣证上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我院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一致,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。
2)体检合格方可报到接收。
3.请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、麻醉本科人员关注近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。
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人力资源部
2010.5.20